标题:ARLS 区域政策:藏品/材料捐赠
经 ARLS 董事会批准,日期:1998 年 4 月 16 日
修订者:Valerie Bell 和 Holly Bowden,日期:2018 年 10 月 5 日
提交给:ARLS 董事会政策委员会,日期:11/2018
批准者:ARLS 董事会,日期:2019 年 4 月 18 日

收藏/物资捐赠

礼物和遗赠

符合图书馆添加馆藏标准的资料,或为购买馆藏资料而捐赠的资金,可以捐赠给图书馆作为纪念或向亲人致敬。欢迎推荐标题或主题。感谢卡将寄给捐赠者和受赠者的家人。该书将标有纪念标识。通过礼物和遗赠来纪念所爱的人。

物资捐赠

雅典地区图书馆系统接受馆藏礼物,但前提是图书馆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这些礼物。提供给图书馆的所有资料都成为图书馆财产。材料礼物可以添加到图书馆馆藏中,但遵循与添加到图书馆馆藏中的所有材料相同的选择原则和标准。图书馆不能保证任何礼物将成为馆藏的一部分或永久成为馆藏的一部分。

图书馆将尽力满足礼物捐赠者的意愿,但保留根据情况变化将其任何材料分配给最需要的地方的权利。由于空间、预算和人员的限制,图书馆保留自行决定接受或丢弃任何主动发送给图书馆或其分馆的材料的权利。馆藏不需要的物品可以在图书馆商店或当地的图书馆之友图书销售处出售。

所有赠送的材料必须处于良好的物理状态。图书馆不会接受非直接礼物的材料。

出于所得税目的对向图书馆捐赠的礼物进行评估是捐赠者的责任,因为需要评估的是捐赠者,而不是图书馆。图书馆将为任何礼物提供收据。请参阅:图书馆资料捐赠表/收据、捐赠致敬表和/或艺术品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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